安徽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文件
资产〔2018〕2号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共享仪器设备
维修及维修基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有关部门、相关直属单位,各重点实验室:
为加强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办〔2016〕46号)精神,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共享仪器设备维修及维修基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共享仪器设备维修流程
2.安徽工业大学共享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安徽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7日
安徽工业大学共享仪器设备
维修及维修基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全校共享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和《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办〔2016〕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共享设备管理及维修基金的来源
1.学校的年度预算:根据共享设备维修的实际需要编入年度预算,设立专项,实行全校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2.仪器开放共享总收入的提成: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总收入的30%纳入学校共享仪器设备管理及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原则
维修基金的使用遵循“公开评审、科学使用、保证重点”的原则,优先解决开放共享程度高、使用效益比较突出的共享仪器设备。
三、维修基金资助范围
共享设备的维修及改造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才给予资助:
1.已纳入我校共享平台目录的设备或校长办公会确定需要维修的公共设备。
2.严格执行《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办〔2016〕46号规定),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和收费记录且有一定的年服务收入的共享仪器设备。
3.开放机时数(非本机组使用机时数)要占设备总使用机时数的1/5以上(含1/5)。
四、维修基金的申请流程及管理
凡符合维修基金资助条件的共享设备均可提出申请。申请流程:
1.维修经费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申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论证,论证维修的主要内容及维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效益,并将论证结果报资产管理处。同时仪器设备负责人填报《安徽工业大学共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经费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由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附论证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
2.维修项目批准后,按照《安徽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工作规程》,学校通过询价、谈判等方式,选取性价比最优的厂家签订维修合同(合同需详细列出各类支出清单和技术要求),设备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维修后资产管理处组织维修验收,验收合格后设备负责人按合同规定办理款项支付。
3.维修经费报销比例,根据共享设备历年的使用情况和维修内容的不同,具体如下:维修费在10000元以下报销比例:90%, 维修费1000l—30000元报销比例:80%;维修费在3000l—50000元,报销比例:75%;维修费在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0%,其余部分由设备所在单位或设备负责人自行解决。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自使用以来,其维修费用(累加数)超出该设备原值的1/2时,应申请报废。
5.维修基金的使用接受学校纪委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五、本细则解释权在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
六、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共享仪器设备维修流程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共享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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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及代理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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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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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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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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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存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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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历史 |
(历次维修时间、内容、总费用) |
故障描述 及 维修内容 |
(初步判断仪器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等) |
仪器加入共享平台服务年收入(元): 仪器加入共享平台服务年开放机时数(小时): |
维修经费预算(元) 配件费用: 维修费: 其他费用: 总计: 拟报销比例: |
申请人签名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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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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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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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