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流程
第一步:采购单位负责落实项目和经费;
第二步:采购单位提交采购申请:
点击进入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微服务→资产处→点击采购申请→采购人按要求填写提交→依程序自动审批→采购人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注意事项:
1.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采购经费管理部门或采购经费来源部门,如使用科研经费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处;单位行政事业费,归口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实习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学科建设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为研究生院、行政设备费,归口管理部门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等。
2.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以下标准或用非科研经费购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空调等十二类通用办公设备皆须提交采购申请:
货物类批量总价(含单价)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工程类预算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服务类预算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低于以上述标准或用行政事业经费购置非十二类通用办公设备,无需提交采购申请,采购人直接按《安徽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规章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4.对于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等不适合市场竞价原则的采购项目,不需提交采购申请,采购人可自行直接采购;
5.询价采购须如实填写《询价采购备忘登记表》(询价采购备忘登记表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表格下载中直接下载)。
第三步: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设备及家具采购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或材料耗材采购金额达10000元以上,原则上须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持询价备忘登记表或谈判纪要及合同文本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加盖采购合同专用章。设备家具5000元以下或材料耗材10000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无需签订合同(用行政经费采购的十二类通用办公设备除外)。
第四步:合同履行
采购事项咨询电话:2311291 张老师、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