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下发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18]249号)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的《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8]34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79号)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部分盘亏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置信息予以公开。
详见附件:
附件1:审批信息
附件2:《关于同意部分盘亏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置的批复》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