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及有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做好供应商服务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于符合相关保证金退还条件的项目,请尽快办理退还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按合同约定已完成履约责任并经学校验收合格、符合履约(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的项目。
二、办理流程
1、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中心提交《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保证金退款申请函》(附件1)及项目验收单,经审核后由采购中心负责办理相关财务支付手续。
2、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的,供应商向项目单位提交《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保证金退款申请函》(附件1),项目单位填写《设备保证金退还证明》(附件2)经资产管理科审核后,由项目单位办理相关财务支付手续。
三、相关要求
1.项目单位要认真梳理所有采购项目,情况不明的可咨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财务处,获取已完成履约尚未退还履约(质量)保证金的项目准确信息。相关单位应认真核查有关信息,提供准确详实信息。
2、项目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提交履约(质量)保证金退款申请函,申请函需详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自2022年6月1日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
四、联系咨询
采购项目咨询:张老师 电话:0555-2311291
履约保证金相关咨询:刘老师 电话:0555-2311291
质量保证金相关咨询:李老师 电话:0555-231139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