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我处计划于6月15日对全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并交于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处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范围
本次拟处置化学废弃物包括:化学废液、化学固废(空玻璃瓶等)、过期化学试剂(药品),沾染物等。
二、回收要求
(一)化学废液
1.实验室废液采用学校统一发放的废液桶盛装,瓶口密封;
2.实验废液需按以下分类分别收集:有机类废液、有机酸类、有机胺类、无机酸类、无机碱类、重金属类、特殊重金属-汞等废液;
3.收集废液的容器外面应贴好标签(见附件1:分类标签一),标签上清楚地填写废液中的危险化学成分、废液产生单位、实验室名称、废弃物房间号、责任人、联系电话等。
(二)过期化学试剂及空瓶
1.所有过期化学试剂(药品)都必须标签清晰、成分明确、盛装完好。对于化学成分明确,标签脱落的,可自行打印标签(见附件1:分类标签二),标签上清楚地填写化学名称和相关提示信息。
2.过期化学试剂(药品)要按照固体、液体分开装箱;有机类、无机类分开装箱;酸类、碱类、盐类分开装箱;氧化剂、还原剂分开装箱。空旧试剂瓶要盖好瓶盖,按玻璃、铁桶、塑料分开直立装箱。
3.装箱后,内附一张装箱明细清单(详见附件1:装箱清单),待处置技术人员核实后再封箱。
对于不符合回收要求的,将不予回收处置。
三、工作要求
1.专人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各实验室按照上述要求全面清理危险废弃物,确保将现有危险废弃物清理完毕,保障实验室安全,同时协助回收处置技术人员完成相关工作。
2.填报危废基本情况登记表。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危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于6月1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资产管理处332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sbk@ah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雒老师 电话: 0555-231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