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根据财务处2022年预算安排,结合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于3月7日前完成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信息报送工作。
(一)填报范围: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需填报意向公开信息,公开采购意向。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集采目录内的货物类采购单项或批量满30万元、服务类采购单项满30万元。
集采目录外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三) 具体要求
1、各单位按附件1格式要求安排专人填报,经审核后的电子版发送至24522304@qq.com邮箱,纸质版经单位盖章后交资产处招标中心。
2、教学设备专项计划及学科建设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
3、除紧急、涉密采购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或意向公开未满30日的项目不可实施采购。
4、信息报送截止日期为3月7日,如有疑问可联系资产处招标中心(联系人:张满堂,电话:2311291)。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信息(模板)
2.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