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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2021-12-10 16:35  

各相关学院、相关实验室:

为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危废处置公司协调,计划于15日-16日对我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进行转运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范围

本次拟处置化学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废液、危险化学固废(空玻璃瓶等)、过期化学试剂(药品),沾染物。

二、填报化学废弃物统计表

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危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于12月13日下午5点前(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资产管理处332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sbk@ahut.edu.cn。逾期不报,本批次不安排处置。

三、转运准备工作要求

(一)实验废液

1、实验室废液采用学校统一发放的废液桶盛装,瓶口密封。

2、实验废液需按以下分类分别收集:有机类废液、有机酸类、有机胺类、无机酸类、无机碱类、重金属类、特殊重金属-汞等废液。

3、收集废液的容器外面应贴好标签(标签一),标签上清楚地填写废液中的危险化学成分、废液产生单位、实验室名称、废弃物房间号、

责任人、联系电话等。

(二)过期化学试剂(药品)及盛装化学试剂的空瓶

1、所有过期化学试剂(药品)都必须标签清晰、成分明确、盛装完好。对于化学成分明确,标签脱落的,可自行打印标签(标签二),标签上清楚地填写化学名称和相关提示信息。

2、过期化学试剂(药品)要按照固体、液体分开装箱;有机类、无机类分开装箱;酸类、碱类、盐类分开装箱;氧化剂、还原剂分开装箱。空旧试剂瓶要盖好瓶盖,按玻璃、铁桶、塑料分开直立装箱。

3、每箱装好后,内附一张装箱明细清单(详见附件2中清单格式),待处置公司技术人员核实后再封箱。

四、时间安排

1、12月13日下午5点前,完成《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危废基本情况登记表》的报送工作及各单位完成化学废弃物分类装箱,并相对集中安全存放;

2、12月15日-16日,回收处置公司技术人员到各学院进行装箱安全检查、转运。

3、本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处置转运时间如遇大雨等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会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含化学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1-2位老师全程负责本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并协助转运人员进行封箱操作。对不符合转运要求的,本批次不安排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雒淑贇  电话: 0555-2311412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危废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化学废弃物标签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危废基本情况登记表(2).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化学废弃物标签(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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