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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 “安全生产月”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25 10:06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1年夏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易制毒、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持证操作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625-628日)

1各相关学院(单位)按照要求层层开展部署动员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重点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工作。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2、学校检查(629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会同科研处、教务处、安全保卫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检查组,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整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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