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直属单位,各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要求和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需要,为排查和整治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28---7月5日各单位自查、整治阶段。请单位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见附件1)逐项自查自纠,梳理实验室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7月7—8日学校核查。在各单位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学校进行重点单位检查、抽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治工作,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见附件2),于7月6前发送到gdj@ahut.edu.cn,联系电话:2311746。对自身无力整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或需要学校解决的安全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报资产管理处。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监管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保卫处
20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