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校综治委开展2017年秋季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7〕69号)及皖校边办〔2017〕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学校综治〔2017〕6号文件与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的内容发给您们,请遵照执行。
具体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1. 10月15日前,各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并立即组织整改或上报。请各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自查报告报送资产管理处332房间雒老师处,联系电话:231141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bk@ahut.edu.cn。资产管理处对全校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形成报告,上报校综治委。
2. 10月31日前资产管理处会同教务处、保卫处认真开展实验室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实验室危化品、易燃易爆品排查整治,确保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规范,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配备到位,正常运行;以电梯、液化气钢瓶、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油气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等设施为重点,进行深入细致排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坚决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