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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通知
2015-09-07 09:21  

各有关学院、独立设置的实验室及分析测试中心: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益,促进校内资源开放共享,更好地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中的支撑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和《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办〔20144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度

20142015学年(即 2014 9 1 2015 8 31 日)

二、考核范围

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清单将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至设备所在部门)。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体系

对我校单价在10万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资源共享、功能开发、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财办发[2011]101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将仪器设备分为通用型和专用型两类,通用型是指用于基础实验教学和基础科研分析测试(如X射线粉末衍射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透射电子显微镜、X射线单晶衍射仪等多学院、多学科共用的大型设备),这类设备通用性强、用途广泛,其额定机时数: 600机时/年,公式=3机时×5×40=600机时/年;专用设备是指用于专业实验教学或进行特定方向的科学研究、使用面比较窄,其额定机时数:300机时/年,公式=1.5机时×5×40=300小时。

依据仪器设备服务对象的差异性,将设备分为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并以此分类进行考核:

1.教学型设备。重点评价设备为实验教学服务的机时数、人才培养情况、功能开发、设备管理情况。具体指标体系详见教学型设备考核评价表(附件1)。

2.科研型设备。注重评价仪器设备为科研服务的机时及效果:在仪器设备上进行科学研究项目数、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奖励等、设备共享以及管理情况。具体指标体系详见科研型设备考核评价表(附件2)。

3.教学科研型设备。注重为实验服务的机时数及为科研服务的效果。具体指标详见教学科研型设备考核评价表(附件3)。

设备类型的认定:由设备负责人根据设备使用方向,确定设备所属类型(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一经确认设备使用类型后,将按该类型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四、考核安排

考核分为机组自评、部门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1.机组自评工作程序:

1)机组负责安排设备负责人对照设备使用情况,确定设备使用类型,机组认定后报部门考核小组审定。

2)设备负责人依据对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做好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根据设备所属类型,如实、准确填写对应的《安徽工业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考核表》。

2.部门考核: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人、机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考核评价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对本部门属于考核范围内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按照考核标准,审核专管人员填报的各项数据,逐台逐项核实、评分。根据得分高低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评价。(优秀:总分≥90分以上,良好:75分≤总分<90分,合格:60分≤总分<75分,不合格设备<60分。)      

部门安排专人填写汇总表(附件4)。

3)部门安排专人按时将考核表、汇总表及部门考核评价总结报告等纸质考核材料签章后报送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gdj@ahut.edu.cn

3.学校核查:由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抽调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核查。依据考核体系规定的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复核、评价。核查以院系、部(处)为单位,采取查、听、看等方式进行:

1)审查复核各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的总结报告。

2)对有关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状态进行实地核查:对自评结果为优秀的设备进行重点复核;对其它考核对象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和抽查的内容包括各项原始客观的佐证材料(实验记录、维护维修记录、开放服务记录及计费证明、教学任务书、科研论文等能够证明自查报告中各项指标真实性的原始材料)。

3)汇总最终的考核数据。对各相关单位仪器设备最终考核结果认定依据核查结果与自评结果的相符率而定,相符率在80%()以上,考核认定得分=自评得分*1.0;相符率在60%≤相符率<80%,考核认定得分=自评得分*0.7; 相符率在50%≤相符率<60,考核认定得分=自评得分*0.5;相符率在50%以下, 考核认定得分=自评得分*0.4。举例:如学校考核组到某一学院核查10台设备,认定结果为5台优秀,5台合格,10台设备学院自评结果全为优秀,则相符率为5/10=0.5,学院其他设备(未核查到的设备)学校认定得分=自评得分*0.5

五、考核时间安排

 1. 2015 年9 月14 9 月24 机组自评工作阶段。            

 2. 2015 年9 月25 9 月30 ,各部门考核阶。 9 月30 将考核表、汇总表及总结报告的纸质盖章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资产管理处。                  

3. 2015 年10 月8 10 月23 ,学校核查阶段。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此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结果,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后,将上网公示。设备考核结果作为仪器设备维护及管理工作量计算的参考依据,见《安徽工大学实验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安工大[2014]92号)及其修订条款。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设备管理先进集体、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不合格设备要求所在单位就其原因提交书面说明,如果是因为人为或管理上的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则要求限期整改后,由管委会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根据责任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3.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资源配置决策及设备维修基金使用指向的主要参考依据。对二年以上(自考核期向前追溯)利用率低或闲置的设备,在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后,将统筹考虑调剂使用;并建议由学校组织专家组专门论证、严格审查、从严控制该单位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七、考核纪律

各有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的考核工作。对考核中发现在仪器设备购置、使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而没有整改措施,或考核工作敷衍、弄虚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有关仪器设备,将作为考核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未尽事宜由安徽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解释。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考核表(教学型)      

     2.安徽工业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考核表(科研型)    

     3.安徽工业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型)    

     4.安徽工业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考核部门汇总表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59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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