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实验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室:
根据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马鞍山市禁毒办要求,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更好的服务教学,请各学院、实验室速将本学期需使用的二、三类化学试剂采购计划于2010年9月6日11:00之前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代表各单位统一申报购买。联系人:陈昌才,联系电话: 2311451 。
资产管理处
2010年8月31日
附件:关于实验用化学物品的购买申请
为满足本学期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我单位拟申请购买一批实验用化学物品,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本学院(实验室)提交的申购材料的真实性,保证将易制毒化学品全部按合法用途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非法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其他学院和个人,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附表:采购清单(格式)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