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我校教学、科研装备中的精华,为了充分发挥这些仪器设备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的范围主要是:单价10万元及其以上的仪器设备;金额为10万元及其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仪器设备;金额不足10万元,学校认为需要列入大型精密仪器管理的仪器设备。上述范围的仪器设备,因质量差或使用年限过久,性能降低,经鉴定后可不作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
第二条 申请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报书》,内容主要包括:购置的必要性及使用效益估算;购置仪器设备的档次、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经费来源;项目负责人、使用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配备;安放房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配套条件。申请利用学校专项经费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纳入学校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管理范围,审批程序应严格按照《安徽工业大学设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由学校组成的专门工作组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应作好技术资料消化、技术验收方案制定、测试仪器设备及安装测试配套条件等准备工作;货物验收时应邀请供货厂商参与,当场开箱,并对照装箱单,认真检查,如发现残缺、毁损、数量、型号、规格不符等情况,应暂停验收,及时查明原因,并由资产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共同向供货厂商办理退换或赔补等手续;技术验收要吸纳一定数量的专家参与验收,形成技术验收报告交资产管理处归档,技术验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仪器设备的品名、型号、规格是否符合,附件、配套工具、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性能是否合格,计量仪器设备是否具备计量认证合格标志、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等。
第四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应安全,符合使用环境与条件,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搬迁和移动,更不允许私自带出校门或私自拆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搬迁、移动或拆改,需提出书面申请,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主要职责是: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环境;制订和执行所管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根据用户需要协调安排仪器设备使用计划;做好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和效益考核工作,定期做好仪器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及时排除故障。
第五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专人操作,由经过培训且取得上机证的专门人员操作使用,确保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对操作比较简单的仪器设备,其他人员可持上机证上机;特别贵重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单独使用,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持上机证上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由设备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负责,其他人员培训由该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进行,经考核合格后由资产管理处审核发放上机证。
第六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故障维修应找具有相应维修能力的技术人员,并将维修后的性能和主要指标检测情况详细记录,由管理人员签字验收,并将记录归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送校外修理,须事先报资产管理处批准。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功能降低,应报资产管理处备案,由学校相关部门调查后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七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使用资料),由资产管理处统一保管。原始资料主要包括:该设备的随机资料、技术验收报告、自制设备的图纸、购置申报书,订货合同或赠送协议、操作人员登记表等应在入库时交资产管理处;使用资料主要包括:该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维修维护记录、设备履历卡、效益评价表等。
第八条 为进一步加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学校每学年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和考核,评价内容主要有: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仪器设备利用率(有效机时/额定机时),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和社会经济效益,仪器设备现有功能和技术开发的项目数等,具体见附件2。
第九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使用的有效机时,根据当年度实际开机时间计算,即年度使用有效机时=全年实际开机总时间,每次实际开机时间=开机准备时间+实际工作时间+必要的后处理时间。
第十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额定机时由资产管理处确定,主要根据设备的使用特点、购置时间、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即年度额定机时T=1400*K。其中1400为年度额定机时基数,即40周/年*5天/周*7时/天=1400时/年;K为使用特征系数,根据设备使用特点等因素确定,其中“通用型”K=0.8~1,“专用型”及机械类K=0.4~0.6。
第十一条 对长期闲置或使用率极低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学校可酌情作调动处理或收取一定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占用费”,所收费用作为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和维修的专项经费。
第十二条 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功能开发、安全运行和合作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将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报书(样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制
一、需求论证:
申报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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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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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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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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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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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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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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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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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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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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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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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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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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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备或配套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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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估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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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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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总费用 元,其中主设备 元,配套设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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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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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校拨经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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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经费及来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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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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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主要依据、主要用途及申购仪器设备对学科发展的意义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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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设备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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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校内及学校周边地区高校、科研院所有无同类设备及应用情况调查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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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论证:
安装环境及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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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点及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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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配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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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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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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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产生污染问题?如有?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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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运行费用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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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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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费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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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预测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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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时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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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共享范围
及共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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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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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技术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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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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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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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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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科研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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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项目负责人研究方向及相关研究成果,是否使用同类型仪器(指本次申购的仪器设备)作过课题研究、取得何种成果等。
项目单位领导审查确认后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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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论证:(必须提供三家以上的生产厂商和型号规格)
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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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及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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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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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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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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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可推荐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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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指标、质量和价格调查情况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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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仪器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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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四、论证结论:(应对上述论证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五、审批结论:
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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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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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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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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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专门委员会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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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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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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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财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 )学年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购置日期: 设备负责人: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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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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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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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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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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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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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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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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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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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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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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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机时
/额定机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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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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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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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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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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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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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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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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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研究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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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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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本科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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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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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其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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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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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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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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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以上项目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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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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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项目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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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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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科研项目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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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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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刊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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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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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刊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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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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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外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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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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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外服务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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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入
/设备原值)×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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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原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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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测试样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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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100个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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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测试样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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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利用
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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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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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功能利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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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利用数/
原有功能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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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功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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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增功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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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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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或改进教学实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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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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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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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专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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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评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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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不是在用的设备不需填写此表,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纳入下一年度考核;
2、统计时间为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整学年;
3、使用机时、培训人数等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填写;
4、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及奖励指本学年使用本仪器设备后取得的成果获得科技部、教育部正式颁发的奖励项目或获得科技部、教育部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
5、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奖励指除科技部、教育部颁发的奖项外,其他类似级别的各种奖励项目和科研项目,如获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奖励项目和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
6、校级科研项目及奖励指学校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和奖励;
7、“原有功能数”指该仪器设备购置时设备本身原有功能数;
8、“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指针对该仪器设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硬件、软件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