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目前客(货)电梯的实际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使用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电梯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二条 使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定电梯专管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将名单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三条 电梯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徽工业大学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做好维护、维修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电梯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督促维护保养公司做好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故障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与维护保养公司联系,做好维修工作,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使用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制度,定期到指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电梯操作人员和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该型号电梯的操作规范,正确、安全地使用电梯,对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使用管理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电梯的使用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处根据电梯的用途和部门管理权限提出建议,经分管校领导审查批准后确定。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资产管理处
2005年3月22日
附件:学校现有电梯使用管理部门一览表:
电梯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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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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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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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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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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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第一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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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达260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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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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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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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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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第一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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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达260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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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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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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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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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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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斯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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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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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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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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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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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斯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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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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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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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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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楼38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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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斯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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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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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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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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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学生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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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G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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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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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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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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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学生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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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SG-V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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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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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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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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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号学生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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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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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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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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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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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2号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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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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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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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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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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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6号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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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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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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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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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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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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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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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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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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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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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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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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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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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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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