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招投标及采购中心就安徽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UTZHBB20160501)进行公开招标。经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结果如下:
| 中标候选单位顺序 |
中标候选单位 |
| 第一 |
安徽师范大学高校图书代办站 |
| 第二 |
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第三 |
合肥新皖教育科技图书有限公司 |
| 第四 |
安庆新华书店 |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5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安徽工业大学招投标及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校资产处337室,联系电话:0555-2311451。
特此公告
安徽工业大学招投标及采购中心
2016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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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质疑相关事项简要说明
1、质疑提起的条件。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
内容: a.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b.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如有); c.被质疑人名称; d.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e.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f.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a.提起质疑的主体不
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b.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c.质疑材料
不完整的;d.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e.对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f.质疑事项已进
入投诉处理的。
3、若投标人对安徽工业大学招投标及采购中心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
时间内 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工业大学监察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