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落实省教育厅2012年节能示范项目(校园道路路灯节电装置改造),降低能耗,现对校园道路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简称EMC),签订能源管理合同。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投标人灯具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及维护费用,以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合同管理期限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选定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的供货、改造施工和维护,并全额承担改造资金、技术和财务风险。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并在合同管理期内,由招标人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的约定,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管理期结束后,节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给招标人,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额归招标人享有。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EMC项目包括投资并实施安徽工业大学校园道路路灯节电装置改造的所有安装与相关设备的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陶瓷金卤灯或陶瓷氙气灯(含电子镇流器,不含灯杆和灯罩) |
150W |
套 |
182 |
具体数量、规格以实施的实际数量、规格为准。 |
2、改造要求:①改造灯具为陶瓷金卤灯或陶瓷氙气灯(含可调试电极电子镇流器,不含灯杆和灯罩),②改造后节能达到50%以上,亮灯率达到98%以上,③不低于原有路面平均照度,④需预留电极整流器接口,确保可接入学校待建节能监管平台。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3、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合同管理期内,投标人按合同约定的每月节能效益分享比例收取费用。
4、投资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以发出开工书面通知后20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5、项目质量要求:技术、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以上。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需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新型节能路灯生产制造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若投标人不具有相关资质,可以与有相关资质的公司组成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并以新型节能路灯生产制造商为牵头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及以上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近二年销售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
注:以上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要求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继续参加竞标,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以上要求,取消其继续参加竞标的资格。
四、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五、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报价的10%,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处理。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文本资格审查,请开标时带好相关原件备查。
七、相关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地点:安徽工业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本部2#教学楼附楼336房间)。
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本),地点:安徽工业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本部2#教学楼附楼336房间)。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23日下午2:30,地点:安徽工业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本部2#教学楼附楼336房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法:
1、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55-2311291
2、监督部门:监察处 电话:0555-2311499
3、咨询电话: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电话:0555-2311617
安徽工业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